報税表指南 — 個別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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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如何填寫報税表

第3部    物業税

Item point 在本部只須填報你個人擁有全部業權(根據土地註冊處註冊紀錄)並且出租的物業詳情。
Item point 有關你聯權或分權擁有的物業的出租收入,不應在此部分填寫,本局會另行發出物業税報税表以供填報。如你聯權或分權擁有的物業有租金收入,但沒有收到物業税報税表,請使用IR6129表格或以書面通知本局。
Item point 請按土地註冊處登記填寫「物業地點」。
Item point 請填寫在有關該課税年度整個出租期內的總出租收入,不應只填寫月租。[文本報税表第(3)項]
Item point 除由你繳交的差餉及不能追回的租金的扣除總額外,你不能扣除其他開支,包括地租、管理費、裝修或翻新開支及公用事業服務費用等項目。本局在評税時會自動扣減應評税值的20%作為法定的修葺及支出方面的免税額。[文本報税表第(4)項]
Item point 如你以文本報税表填報而你有多過兩間由你擁有全部業權並且作出租用途的物業,請以相同格式另紙填寫其他物業的詳情。然後分別在方格[8]、[9] 及 [10] 填上
所有出租物業的總數、繳交的差餉和不能追回的租金之總額及所有出租物業的總出租收入減 扣除額。如選用電子報税及有多過三間由你擁有全部業權並且作出租用途的物業,請將其餘物業的詳細 資料填寫在「報税表的補充資料」一欄。
Item point 如你是管理全部業權物業擁有人遺產之遺囑執行人,你須在以你作為管理擁有人遺產之遺囑執行人之身分而發給你的報税表內申報由死者擁有物業的收入,而不是申報在你本人的報税表內。
請注意: 選擇個人入息課税可能減少所須繳納的税款。
(2026年5月)